盘州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16:4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号)要求,现将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盘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panzhou.gov.cn/)。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贵州省盘州市亦资街道凤鸣路1号,邮编:553500,电话:0858-363917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盘州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重增强回应社会关注关切,全力提高重要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加强对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督促和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培训考核体系。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准确完整公开机构信息。建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专题页面,专题页面设有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信息公开等栏目,完整公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联系方式、领导分工等机构信息,主动公开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各类政策文件信息68条,通过盘州市政务微博、盘州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889条,发布督查督办信息7条,发布人民防空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众可通过网上申请、发传真、当面申请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2021年,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3件,所有办件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按时办结,并做好资料归档。2021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统筹协调。2021年6月,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盘州府办发〔2021〕19号)的通知,方案明确了具体的阶段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明确了具体的完成时限,具体的实施步骤。结合盘州实际,调整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督促考核。2021年8月,我市印发了《盘州市2021年度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盘州府办函〔2021〕26号),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专项考核。

(四)平台建设。一是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我市按照上级要求,兼顾政府网站考评及政务公开需要,“化零为整”,“合并同类项”,对政府网站重新进行了优化设置,优化后网站栏目更加完整准确,群众查阅信息更加方面快捷。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对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全面梳理统计,并加强统筹管理,做好信息的发布管理,有效解决政务新媒体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一是积极组织培训。2021年,我市组织各乡(镇、街道)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务公开考核指标解读、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清单修改、村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清单制定、领导信息、机构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二是加强考评考核。我市印发了《盘州市2021年度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盘州府办函〔2021〕26号),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专项考核,上半年,我市部分单位因机构信息公开不完整,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不符合要求不扣减相应分值。三是加强日常调度管理。加强对市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栏目进行日常梳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电话提醒提示。每月下发工作提示,2021年,共下发工作提示12期,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提醒提示,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7.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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