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4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活动;
9.执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责调整。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展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市医保局;
13.与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4.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内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科(股)室4个,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与价格管理科、财务科;下属事业单位机构1个,盘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41个,其中行政编9个、事业编32个。目前,在职职工38人,离退休职工5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3,188.93万元,较上年3881.49万元增加-692.56万元,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县级资助资金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8.93万元,较上年增加-692.56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3,188.93万元,较上年3,881.49万元增加-692.56万元,其中:2024年的基本支出为522.26万元,较上年457.60万元增加了64.66万元,主要是2023年新增行政领导1名,调入事业编制人员2名,新招聘录入事业编制人员1名;项目支出为2,666.67万元,较上年3,423.89万元增加-757.22万元,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县级资助资金的项目,同时基金监管督查经费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在年初预算的指标额度上削减了1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3,188.93万元,较上年增加-692.56万元,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县级资助资金的项目,同时基金监管督查经费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在年初预算的指标额度上削减了18%。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8.9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8万元,较上年807.75万元增加-763.07万元,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县级资助资金的项目;卫生健康支出3,050.61万元,较上年2,982.61万元增加68.00万元,主要是2023年人员增加,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增加,加之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县级配套资金从21.96元/人调整为23.04元/人;住房保障支出93.64万元,较上年91.13万元增加2.51万元,主要为2024年初,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调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3,188.93万元,较上年增加-692.56万元,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县级资助资金的项目,同时基金监管督查经费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在年初预算的指标额度上削减了18%。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522.26万元、项目支出2,666.67万。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8万元,较上年增加-763.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0.61万元,较上年增加6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64万元,较上年增加2.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88.93万元,较上年增加-692.56万元,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县级资助资金的项目,同时基金监管督查经费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在年初预算的指标额度上削减了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88.93万元,较上年增加-692.56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188.93万元,较上年增加-692.5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县级资助资金的项目,同时基金监管督查经费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在年初预算的指标额度上削减了18%。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8.9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8万元,较上年增加-763.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0.61万元,较上年增加6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64万元,较上年增加2.51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3,188.93万元,较上年增加-692.56万元,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县级资助资金的项目,同时基金监管督查经费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在年初预算的指标额度上削减了18%。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522.26万元、项目支出2,666.67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8万元,较上年增加-763.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0.61万元,较上年增加6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64万元,较上年增加2.5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3,188.93万元,较上年增加-692.56万元,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县级资助资金的项目,同时基金监管督查经费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在年初预算的指标额度上削减了18%。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79.6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8.67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47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8.6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4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改革。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4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00元,与 2023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4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55.20万元。其中:办公费30.74万元、租赁费11.60万元、工会经费4.28万元、福利费5.60万元、培训费2.9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1)2024年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我单位预计完成的绩效目标主要有:一是稳步推进2024年医保征缴扩面工作,确保特殊人群100%参保,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5%以上;二是使离休老干部医疗得到保障,审核所有申报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合理性且完成所有拨付;三是通过数据摸排、日常监督、投诉举报等方式,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第三方经办机构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基金监管现场检查监督全覆盖,采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协议管理三管齐下的方式对涉嫌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管,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打击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引导全市基金监管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四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522.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666.67万元。主要用于38人在职职工工资及5人退休人员的补助、按规定预算办公经费和4个项目的项目经费。
(2)2024年,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目标填报并公开。共计4个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2024年申请金额共计2,578.67万元,根据《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残联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医保发〔2023〕8号)文件,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暂按640元/人,按年进行测算,分别由中央、省、市、县给予配套。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参保缴费1119216人,县级配套资金1119216人×23.04元/人=25,786,736.64元。
项目二:盘州市离休老干部医疗费,2024年申请金额共计60.00万元,依据盘府办(1998)26号盘府发(2000)15号依据支付离休干部医疗费,截止2024年,盘州市离休干部总人9人;
项目三: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经费,2024年申请金额共计16.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对定点医药机构的专项检查,对费用不合理增长、费用异常、医疗服务行为不合规、涉嫌欺诈骗保的医药机构做到精准有效的打击,对其涉嫌违规的行为及当事人进行处罚、问责。
项目四:车辆长期租赁费,2024年申请金额共计11.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正常运行,对87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999家村卫生室、340家定点零售药店和1个第三方经办机构进行监管和做好服务提供保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0.00辆,账面价值0.00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0.00平方米,账面价值0.00万元。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无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表1-表9)2024年盘州市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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