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个人中心
  • 背景
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来源:盘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盘州市人民政府
字号:

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根据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规划,编制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区域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9.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提高卫生科技创新能力。

10.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2.提出加强全市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13.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管理中医药工作。

14.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职责调整

1)将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以及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划入市卫生健康局。

2)将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市卫生健康局。

17.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盘州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对市卫生健康局安全风险评估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会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内设机构

内设15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信息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药政与体制改革科(政务服务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卫生应急科,老龄健康科,人口与家庭科,中医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盘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盘州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盘州市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4131机关及事业股室总编制数为75个,其中行政(参公)编26个、事业编49个。目前,实际在册人员108人,在职在岗71人,其中:行政在职在岗20人,参公在职在岗4人,事业在职在岗47退休37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9933.74万元,较上年增加4126.29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人均逐年增加,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64.24万元,较上年增加216.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69.5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入9933.74万元,较上年增加4126.29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人均逐年增加,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663.78万元,较上年增加13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79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其他支出4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400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9933.74万元,较上年增加4126.29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人均逐年增加,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426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64.24万元。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663.78万元,较上年增加13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79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其他支出4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400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9933.74万元,较上年增加4126.29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人均逐年增加,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102.80万元、项目支出8830.94万元。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668.45万元,较上年增加13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79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其他支出4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4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79.23万元,较上年增加4226.29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人均逐年增加,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64.24万元,较上年增加216.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14.99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779.23万元,较上年增加4226.29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人均逐年增加,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79.2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398.95万元,较上年减少2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79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其他支出4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4000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其他支出4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4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年结转)5664.24万元,较上年增加216.42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人均逐年增加,上年结转收入。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102.80万元、项目支出5664.2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398.95万元,较上年增加22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79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102.80万元,较上年增加30.7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调资,补发2023年目标考核奖。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41.8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5.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96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941.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96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4年,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4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3.99万元,较上年减少0.006万元,主要是由于疫情防控等检查督导工作减少,加大公务接待的严格审核,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4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99万元,较上年减少0.00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4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其他支出4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4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2024年,其他支出4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400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24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75.97元。其中:办公费1.5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78万元、电费7.2万元、邮电费8.5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82万元、培训费5.84万元、公务接待费3.99、工会经费8.30元、福利费12.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8万元会议费0万元、劳务费0.3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盘州市卫生健康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根据上级、盘州市政府及领导的安排,结合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实际情况,对单位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公开项目预算绩效23个,共计资金4533.55万元,具体项目如下(见附件3):

1.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708.48万元。依据《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盘府发〔201319号)中明确的农村计生两户节育奖励制度,对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800元的节育奖励金(省120元、市级204元、县级476元),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接为止,所需资金县级承担476//年。截止20231110日农村计生两户”2023年人数14884人作为2024年预算基数。

2.计划生育支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2.22万元。依据《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盘府发〔201319号)文件,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1200元(中央768元、省216元、市级108元、县级108元),所需资金县级财政承担108元,兑现2023年人数1130人作为2024年预算基数

3.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138.05万元。依据《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盘府发〔201319号)文件中明确的农村计生两户养老保障制度和农村计生两户养老保障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夫妻双方及子女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100元(省4元、市级4元、县级92元)缴费补贴;县财政承担每人每年92元,兑现2023年人数15005人作为2024年预算基数

4.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补贴196.71万元。依据《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盘府发〔201319号)文件中明确的农村计生两户养老保障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夫妻双方及子女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100元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给予基础养老金月补贴200元(省312元、市级234万元、县级1854元),县财政承担每人每年1854元,兑现2023年人数1061人作为2024年预算基数。

5.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0.80万元。依据《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盘府发〔201319号)中明确的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城镇居民夫妻已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其中低保家庭每人每年领取2000元(省480元、市级760万元、县级760元),县级财政承担760元,兑现2023年人数1人作为2024年预算基数。

6.农村计生两户子女高中阶段书学费71.00万元。依据《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盘府发〔201319号)文件,对本县户籍农村计生两户子女高中教育就读本县公立高中(含职高),书学费全报销,兑现2023年人数850人作为2024年预算基数,本级财政全额配套据实审核兑现

7.农村计生两户女孩进入普通高校一次性奖励104.25万元。依据《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盘府发〔201319号)文件,本县户籍农村计生两户女孩考取本科的给予10000元奖励,所需资金市配套2500元,县财政承担7500元,兑现2023年人数139人作为2024年预算基数。

8.农村计生两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845.73万元。依据《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盘府发〔201319号)文件明确的农村计生两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需参合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按照每人每年全额代缴320元的标准,兑现2023年人数22256人作为2024年预算基数。

9.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72.00万元。依据《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盘府发〔201319号)文件,独生子女户主动落实节育措施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100元(夫妻双方每人每月50元),县级财政承担县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工家庭以及全县农业家庭、非农无业居民家庭,兑现2023年度独生子女共1200人作为2024年预算基数。

10.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401.49万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47号)文件要求:二、主要内容基本卫生计生类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执行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所需资金中央与地方按8∶2比例分担,地方应承担的20%部分由省市县按6.5∶1.4∶2.1比例分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二)进一步明确项目经费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使用。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9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分别新增的5元经费按原渠道执行,2022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2023年新增5元重点支持地方强化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4年县级应配套比例4.2%(即县级配套人均补助资金3.738元),按照全国第十次人口普查,盘州市人口为1074073人,县级应配套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014884.874元。(2024年暂时按2023年配套金额进行预算)

11.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632.72万元。根据《贵州省全面推开县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5165)、《贵州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机制指导意见》(黔财社201587号)《六盘水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试行)》六盘水市府办发电201598)、《关于印发〈盘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盘财发20165号)、《关于印发〈盘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州党办发201727号)文件要求按照2022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销售总额进行测算,2022年盘州市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销售总额为16872.51万元(人民医院9414.96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5118.3万元+市中医医院2021.41万元+妇幼保健院117.01万元+安宁医院317.84万元)其减少收入为16872.51*15%=2530.88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530.88*25%=632.72万元。

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含村级)682.25万元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019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9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139号)《盘州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盘州卫健通〔202215),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药品销售金额的15%,省市县应按5:2:3的比例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数据计算,盘州市应配套资金=15161.13万元*15%*30%=682.25万元。

13.村医补助资金445.14万元在职村卫生员人数971人;退休村卫生员人数84人,所需资金:3840//*971+8604//*84人=4451376黔府办发〔201175号,黔卫健函〔20221号和六盘水卫健发〔20224号(财政联合下文),2016年盘县政府会议纪要第5】。

14企业军转干养老补助0.48万元根据盘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九届政府2011年第8次)研究企业军转干部养老保险有关事宜会议议定:同意对27名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每月补助200元,纳入财政预算划拨到主管部门发放,从201171日起执行,现在册2人。

15.手术并发症补助5.04万元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信访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盘府专议(20097号)精神邓绍友、屠二妹、张通华、董淑娣、胡红花、高仕勇等6人每月定额补助500元,按年发放,即每年每人定额补助6000元,直至死亡;肖芬娥、徐彩琼、李本芹等3人每月定额补助400元,按年发放,即每年定额补助4800元,直至死亡。

16.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级配套23.53万元。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2023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为270/对夫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2023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按240/对夫妇计算(县级财政负担结算标准总额的5%,即12/对,2022年任务数为6535对,县级需配套78420元)。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我省增加部分检测项目,实际结算标准为270元,超出国家结算标准30元由市级负担6元,县级负担24元(县级需配套156840元),县级共需配套235260元。

17.65岁及以上老年人白内障筛查工作补助22.38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65岁及以上老年人白内障筛查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社〔202365号)要求,65岁及以上老年人白内障筛查工作补助资金省、市、县按照6.5:1.4:2.1比例分担,即省级19.50/人、市级4.20/人、市级6.30/人。2023年任务完成35520人,30/人进行打包补助,省级资金已经兑现69.264万元。根据2023年完成数35520人,县级应配套35520*6.30/=223776元。

18.网络服务器租赁费用45.60万元根据合同一是盘州市卫生健康局计生专线接入服务合同期限3年,20211月至202312月每年12万元;二是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卫生专线合同电子票据2台云服务器期限3年,20213月至20242月,每年6万元;三是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医疗HIS系统网络信息系统合同期限5年,20183月至20233月,每年24万元(本次报的24万是20233月至20243月的费用)。四是移动协同互联网专线合同3.6万元。

19.三级等级保护系统进行测评工作经费8.10万元。按照三级等级保护建设工作要求,经询价竞谈,最终与电信公司洽谈一致,采用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以租赁方式总价8.1万元中标。双方签订了合同,现在已开展三级等级保护系统测评相关工作。

20.120指挥调度运行工作经费2.34万元依据领导批示。

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费10.00万元依据领导批示。

22.病媒生物防制经费100.00万元。根据领导签批。

23.职业病预防、控制经费及公共卫生应急经费6.00万元根据领导签批。

以上项目的实施,给盘州市人民及社会产生相应的效益为:加强基层卫生医疗设备、信息、人才培养,给基层卫生提供了经费保障,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等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国家医疗健康扶贫的真实意义同时给曾经为人口计生做出贡献的计生两户对象一定的经济补偿,给人民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健康的心灵,有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让他们享受到国家阳光政策,感受到祖国的温暖。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4年,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实有公务用车9辆,账面价值182.45万元,因车改工作要求,已将车户过到盘州市捷通租赁有限公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4年,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实有办公用房面积7769.45平方米,账面价值550.00万元,办公用房除单位自用外,还有原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用房(一小门口)被市拆迁办信访局等单位使用,原卫生局办公用房(国税下面)被市医疗保障局使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32024年,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实有大型设备0台,账面价值0万元。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4年本单位其他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51.67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局域网设施设备等。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补助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6.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盘州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盘州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